運用生活垃圾焚燒設備的主要規定
時間:2022-05-04 06:05:21 點擊:4003次
為進一步提高在我國生活垃圾處理無害化的功能和水準,具體指導全國各地挑選合適的城市垃圾處理技術方案,井然有序進行城市垃圾處理設施規劃、基本建設、運作和管控工作中,住房城鄉建設部、發展改革委、環境保護部一同機構撰寫了《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指南》,現下發給大家,請融合本地方具體情況參照執行。生活垃圾焚燒設備在使用中的主要規定:
1、城市垃圾處理應以確保公共性清潔衛生和身體健康、避免空氣污染為服務宗旨,遵循“減量化、資源化再生、無害化處理”標準。
2、應盡量從根源預防和降低生活垃圾處理造成,對發生的生活垃圾處理應盡量歸類回收利用,完成根源減少。歸類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應實行歸類運送和歸類資源化再生解決。根據不斷提升城市垃圾處理水準,保證生活垃圾處理獲得無害化和處理。
3、生活垃圾焚燒設備應綜合考慮到垃圾分類處理搜集、生活垃圾處理裝運、城市垃圾處理設備基本建設、運作管控等關鍵階段,貫徹落實生活垃圾處理清運和處理方式中的環境污染操縱,切實搭建“統籌城鄉、技術性有效、工作能力充裕、達標排放”的城市垃圾處理管理體系。
4、生活垃圾焚燒設備工作中應列入社會經濟和社會經濟發展方案,采用有益于生態環境保護和開發利用的經濟發展、技術性現行政策和對策,推動城市垃圾處理的規模化發展趨勢。